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不是催收方。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1. 性质与定位

- 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一般是由市司法局、市中心支行批准设立,在市民政局依法注册登记的专业金融纠纷调解组织。 - 它依法接受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共同监督管理,具有中立性和公正性。

2. 调解原则

- 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本着调解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调解。 - 调解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包括程序上的自愿和实体上的自愿。

3. 与催收的区别

- 催收方通常是代表债权人或贷款机构进行债务追讨的机构或个人。 - 而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则是中立的第三方,旨在通过调解解决金融纠纷,而不是直接进行催收。

4. 实际运作

- 虽然在实际操作中,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可能会接受网贷等平台的委托,对逾期债务进行调解,但其核心目的是通过调解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而不是单纯地进行催收。 - 调解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功,调解中心会停止调解,并不会直接采取催收行动。

综上所述,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不是催收方,而是一个中立的、专业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如果您收到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短信或电话,可以保持冷静,了解调解的具体内容和流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与调解。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