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结清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这些条件是基于一般性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及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政策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24〕37号)来阐述的:

1. 信用记录要求

- 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具体来说,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近2年内不应有连续3期(含3期)以上或累计6期(含6期)以上的逾期记录。 - 如果之前有贷款记录但已结清,需要确保还款状态不是被核销、被代偿或清偿的,也不是呆账。

2. 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求

- 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并且至少应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异地缴存时间)。 - 缴存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年龄在18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

3. 购房和贷款条件

- 借款人需要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 已按规定支付首期房款。 - 能够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4. 住房套数认定

- 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的认定以缴存人家庭为单位,依据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住房登记记录、个人信用报告以及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来确定。 - 一般来说,名下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名下有一套住房或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结清的,可能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5. 其他要求

- 借款人不能是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执行人。 - 不能有利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 不能为他人向公积金中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尚未解除。

请注意,具体的贷款额度、期限等还会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如缴存基数、月收入、房屋价值等)以及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来确定。此外,政策可能会随时间有所调整,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