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缴纳税款的处罚依据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具体来说:

1. 主要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的处理方式。对于逾期未缴纳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并可以处以罚款。

2. 罚款标准

- 根据该法规定,罚款的具体数额会根据逾期缴纳税款的情况有所不同。例如,如果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的期限届满后60日内缴纳,可以处不缴或少缴税款0.5倍的罚款;如果60日内仍未缴纳,则可处不缴或少缴税款0.5倍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若存在阻碍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严重情节,罚款可高达不缴或少缴税款的1倍以上5倍以下。

3. 其他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也对相关事项进行了细化规定,如第九十四条等条款可能与逾期未缴纳税款的处理有关。 - 此外,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税务机关还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执行措施,甚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逾期未缴纳税款的处罚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以及与之相关的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对逾期未缴纳税款行为的处理框架和罚款标准。因此,纳税人应务必按时缴纳税款,以避免可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