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开庭原告一般不可以不去。离婚诉讼中,原告作为其中一方主体,其出席庭审有着重要意义。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原告出庭的重要性

- 原告出庭能让法庭全面了解案情,有助于法院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 - 原告出庭有利于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因为原告可以直接陈述自己的诉求和理由。

2. 原告不出庭的可能后果

- 若原告未到庭,法院很可能会视作原告主动撤诉,或者按照撤诉进行处理。 - 若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会按撤诉处理,这将影响原告自身权益的维护。 - 法院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缺席判决,但这对原告来说可能不是最有利的结果。

3. 原告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 若原告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如身患重病等,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申请延期开庭或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 - 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自己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才能代为出庭进行诉讼活动。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开庭时,原告原则上应该亲自出庭,以确保自身的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并有利于案件能够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审理。如果原告确实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应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委托合适的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