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贷款逾期,贷款人死亡,超过担保期,担保人还需要承担责任吗”这一问题,我的分析如下:

1. 一般情况下的担保责任

- 在贷款逾期且贷款人死亡的情况下,担保人的责任是否免除,首先取决于担保期间是否已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担保时效是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有效期间。若担保期间已过,且债权人未在此期间内依法向担保人主张过权利,则担保人通常无需再承担担保责任。

2. 担保期间的特殊情况

-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若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已向担保人主张过权利,即便担保期间已过,担保人仍可能需承担责任,但此时担保人可凭借时效抗辩权进行抗辩。此外,若担保合同中有关于担保时效的特殊约定,则应依照约定来执行。

3.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

- 在一般保证中,若贷款人死亡,应先以其遗产偿还债务。当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且债权人已就贷款人遗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既可以选择要求用贷款人的遗产偿还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但若出现债权人放弃遗产担保权、保证期间已过等法定情形,担保人可能无需担责。

4. 针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 在您描述的情况下,贷款已逾期,贷款人已死亡,且担保期间已过。若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未向担保人主张过权利,且担保合同中无特殊约定,则担保人通常无需再承担担保责任。 - 但若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已向担保人主张过权利,或担保合同中有特殊约定,则担保人可能仍需承担责任。此时,担保人可凭借时效抗辩权进行抗辩,或根据合同约定来执行。

综上所述,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综合考虑担保期间是否已过、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是否主张过权利、担保合同中是否有特殊约定以及保证方式(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等因素。若您对此仍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