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币在中国并不合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且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被视为非法金融活动。

具体来说,该通知明确了以下几点:

1. 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应理清“货币”和其他虚拟资产的界限,防止落入“虚拟货币”陷阱。

2.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或者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信息交流、技术开发、支付结算、营销推广、市场拓展、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3. 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且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

此外,该通知还强调了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以及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同时,我国也将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多部门协同联动,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

因此,建议广大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不轻信高额收益、高额回报等宣传,选择正规渠道进行投资理财,并警惕虚拟货币骗局,保护自身财产安全。如发现虚拟货币非法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