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罪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信息:

### 一、定罪数额标准

1. 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这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基本入罪门槛。

2. 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具体来说,可能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 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

### 二、量刑时考虑的其他因素

除了虚开税款数额这一核心因素外,法院在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 犯罪情节是否严重,如是否有多次虚开、是否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等。
- 行为人主观故意程度,如是否明知故犯、是否有悔罪表现等。
- 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如能否如实供述罪行、是否积极退赃等。

### 三、法律建议

鉴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严重性,我强烈建议您:

1. 严格遵守税法规定,避免任何形式的虚开发票行为。

2. 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如遇相关法律问题,请及时向我咨询,以便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总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罪数额及量刑标准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考量过程。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