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一个根据税款数额、犯罪情节及其后果来综合考量的复杂体系。以下是对此罪名量刑标准的详细解释:

### 量刑档次与基准刑

1.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当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时,即触发此量刑标准。 - 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 对于税款数额虽不满1万元但情节严重者,也可判处拘役。

2.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虚开税款数额达到1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适用此量刑档次。 - 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税款数额每增加6000元或被骗税款每增加3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 虚开税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但不满250万元的,同样落入此量刑范围。

3.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 若虚开税款数额达到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 - 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被骗税款每增加5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 当虚开税款数额超过250万元时,可能根据具体数额和情节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 附加刑罚金与财产没收

- 除主刑外,还可能被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罚金数额一般在二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具体金额根据虚开的税款数额和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确定。

###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 对于单位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

### 缓刑适用的限制条件

-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虚开税款数额30万元以上、曾因同类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判刑、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次以上等,一般不适用缓刑。

### 法律依据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通知,目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行,直至新的司法解释颁行。

综上所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一个严谨而复杂的体系,旨在确保法律的公正与严明。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税法规定,避免触碰这一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