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的行为,若达到一定的标准,将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标准并非单一维度,而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修正)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综合多个方面因素来判定的。以下是对这些标准的详细阐述:

### 一、发票类型与金额

不同类型的发票,其虚开行为被移送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1.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 - 或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 达到上述任一条件,即达到立案追诉标准。

2. 普通发票

- 虚开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 - 或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 - 或五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 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均应予立案追诉。

另外,也有说法认为,对于普通发票,虚开发票100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5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也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二、行为性质与情节

除了考虑发票金额外,司法机关还会审视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如:

- 是否多次虚开;
- 是否有组织地进行;
- 是否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利益;
- 是否造成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等。

这些因素将影响对犯罪性质的认定和量刑的轻重。

### 三、主观故意

在判断虚开发票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也是关键因素。只有当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虚开发票而故意为之时,才可能构成犯罪。过失或不知情导致的虚开行为,可能不会构成犯罪或仅受到行政处罚。

### 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将依据虚开的税款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处以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没收财产等刑罚。

综上所述,虚开发票的移送标准是一个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复杂过程。在实际操作中,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因此,建议涉及虚开发票问题的个人或企业,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妥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