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虚开发票出纳是否有责任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出纳在虚开发票行为中的具体角色和参与程度。

首先,从一般的职责划分来看,出纳主要负责收付保管货币资金,并不直接涉及开发票及收据等业务。开发票通常是会计的工作职责。因此,如果出纳只是接收发票进行登记转交,并没有直接参与虚开发票的行为,那么出纳通常是没有责任的。虚开发票的责任一般会追究到会计和法人的头上。

然而,如果出纳在虚开发票的过程中有经手或者知情不报等行为,那么出纳也可能会被追究责任。这是因为,虽然出纳的主要职责不是开发票,但如果他们参与了虚开发票的行为,或者知道虚开发票的情况但没有及时上报,那么他们就可能因为共谋或者失职而被追究责任。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还可能涉及到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可能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因此,无论是会计还是出纳,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虚开发票出纳是否有责任取决于其在虚开发票行为中的具体角色和参与程度。如果出纳只是接收发票进行登记转交,并没有直接参与虚开发票的行为,那么通常是没有责任的。但如果出纳有经手或者知情不报等行为,那么就可能会被追究责任。因此,出纳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