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虚开发票全部补缴后怎么定罪”的问题,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 一、虚开发票罪的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虚开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之外的普通发票,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罪行为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以及介绍他人虚开等,且必须主观上故意为之。

### 二、补缴税款后的处理原则

1. 补缴税款不免除刑事责任

- 补缴税款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这一行为并不能免除因虚开发票而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法律的处罚是基于虚开发票行为的性质和社会危害性,而非单纯是否补缴税款。

2. 量刑时考虑补缴情节

-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各种情节,包括是否主动补缴税款、补缴的及时性、补缴的金额以及悔罪态度等。这些因素可能被视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之一。

### 三、可能的判刑情况

1. 一般情况下

- 虚开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进行裁决。情节较轻的,可能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能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补缴税款后的影响

- 如果被告人能够积极补缴税款并表现出悔罪态度,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给予一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但这种从轻或减轻处罚并非绝对,而是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裁量权。

3. 其他影响因素

- 除了补缴税款外,法院还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其他情节,如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以及被告人的前科记录、犯罪手段、社会影响等因素。

### 四、总结

综上所述,虚开发票全部补缴后,具体的定罪和量刑情况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补缴税款虽然可能被视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之一,但并不能完全免除刑事责任。因此,建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虚开发票行为的发生。如果涉嫌虚开发票,应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