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一词通常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一种俗称。在法律上,失信被执行人是指那些具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并且他们存在某些特定的失信行为。具体来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如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就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 违反限制消费令(或称为限制高消费令)的;

6.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此外,被执行人如果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可能会延长。相反,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其失信信息。

总的来说,“老赖”指的是那些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并且存在上述失信行为之一的人。他们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面临一系列的信用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