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置留六个月人会怎么样”的问题,这涉及到我国监察法中的留置措施。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留置是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对被调查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当被调查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且满足一定条件时,监察机关可以决定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在留置期间,被留置人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严格保障。具体来说:

1. 通知义务:监察机关在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除非存在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的情形。一旦这些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监察机关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2. 生活与健康保障: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并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对于患有疾病或者身体不适的被留置人,应当及时给予医疗救治。

3. 讯问规定:讯问被留置人员时,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避免疲劳讯问。讯问笔录应当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以确保其真实性。

4. 留置期限与刑期折抵:留置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如果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且最终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那么留置一日可以折抵管制的刑期二日,或者折抵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一日。

综上所述,被留置六个月的人,在留置期间其合法权益会得到法律的严格保障。同时,如果最终涉嫌犯罪并被判处刑罚,留置期限还可以依法折抵相应刑期。需要注意的是,留置措施是监察机关在特定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