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未交时,若银行卡有钱,法院在特定条件下确实有权扣划以缴纳罚金。这一结论基于以下几点详细的法律分析和解释:

1.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罚金应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应强制缴纳,并允许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时随时追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也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若期满不缴纳,人民法院应强制缴纳。

2. 执行程序

- 当罪犯未主动缴纳罚金时,法院会将罚金刑的执行移送至执行局,由执行局依法展开执行工作。 - 执行局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等多种渠道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信息,包括银行账户。 - 一旦发现被执行人的银行卡账户有足够余额,法院可对该账户进行冻结,并依法直接从冻结的账户中扣划相应金额用于缴纳罚金。

3. 特殊情况处理

- 若被执行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按时缴纳罚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免除罚金。

4. 实际案例

-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确实会采取这样的执行措施。例如,当出狱人员未缴纳罚金时,法院查明其银行卡有存款后,会依法进行扣划以保证罚金刑的执行。

综上所述,若罚金未交且银行卡有钱,法院在特定条件下(如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且未主动缴纳罚金)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从银行卡中扣划资金以缴纳罚金。因此,建议被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按时履行缴纳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若确实存在缴纳困难,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寻求合法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