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中的遗产继承顺序是非常明确的,具体分为两个顺序: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 配偶:即与被继承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另一方。
* 子女:这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无论子女是亲生、收养还是因婚姻关系而形成的继子女关系,只要存在扶养关系,都享有第一顺序的继承权。
* 父母:这同样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遗产将由他们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则不参与继承。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 兄弟姐妹:这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祖父母、外祖父母:即被继承人的父母辈的直系亲属。

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遗产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总的来说,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的,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他们放弃、丧失继承权,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样的规定既保证了继承的有序性,也体现了法律对家庭关系的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