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立遗嘱时继承人在场有效吗”,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明确一点,立遗嘱时继承人在场,并不会影响遗嘱的效力。关键在于立遗嘱人是否意志清醒且自愿表达真实合法的意愿。只要立遗嘱人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下,真实、自愿地表达了其财产分配意愿,且遗嘱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那么这份遗嘱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关于遗嘱的见证人问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是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这是因为,如果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作为见证人,可能会引发对遗嘱真实性和公正性的质疑。因此,在立遗嘱时,如果继承人在场,但只要他们不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就不会影响遗嘱的效力。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遗嘱的形式也是影响其效力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自书遗嘱需要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而口头遗嘱则需要在紧急情况下,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综上所述,立遗嘱时继承人在场并不会影响遗嘱的效力,但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同时,遗嘱的效力还受到立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遗嘱形式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立遗嘱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