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确实需要执法资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税务人员从事税收执法活动,必须取得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税务人员,不得从事税收执法活动。这包括税务文书的送达等执法行为。

税务文书的送达是税收执法活动的一部分,它涉及到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必须确保送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由具备执法资格的税务人员来进行税务文书的送达,可以保障送达过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维护税收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综上所述,税务文书送达需要由具备执法资格的税务人员来执行,这是税收执法活动的基本要求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