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放贷在以下情况下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

1. 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超越经营范围:如果私人放贷者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者其放贷行为超出了其原本的经营范围,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这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

2. 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经常性”一般指的是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这种放贷行为因其频繁性和不特定性,容易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因此被视为非法经营。

3. 达到特定的数额或情节严重: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又或者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等情况,都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构成非法经营罪。此外,如果放贷行为造成了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也同样会被视为情节严重。

综上所述,私人放贷在未经批准、超越经营范围、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以及达到特定数额或情节严重的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因此,在进行私人放贷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放贷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果你有任何关于私人放贷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