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三年,一般情况下不能再起诉分割财产,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以。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情况下不能再起诉

-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已经进行了分割,若无新的法定事由,通常不应随意重新分割。 - 法律设定了诉讼时效,以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因此,单纯以离婚后超过三年为由起诉要求分割财产,可能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2. 特定情形下可以起诉

- 隐藏、转移等侵害财产行为:若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欺诈、胁迫等导致协议不公:如果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协议显失公平,一方也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一年内,但具体可能因情况而异)起诉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财产。不过,这种情况下的起诉通常需要在较短时间内进行,三年后通常无法以此为由主张。 - 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若有尚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离婚多久,当事人都可以随时起诉要求分割。

综上所述,离婚三年后能否再起诉分割财产,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及相应的时效规定。若您存在相关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