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护人可以有几个人这个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监护人的数量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情境和未成年人的实际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天然的监护人,通常情况下,父母双方共同担任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一个未成年人通常有两个监护人,即其父母。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那么就需要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这些顺序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在这些情况下,监护人的数量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变化,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多个人共同担任监护人。

此外,如果多个具有监护资格的人都愿意担任监护人,或者应当担任监护人的人认为自己不适合担任或认为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更适合担任,那么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确认监护人,或者通过协商、指定等方式来确定监护人。

总的来说,监护人的数量并不是固定的,它取决于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否在世且具有监护能力,以及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是否愿意并适合担任监护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父母会共同担任监护人,但在特殊情况下,监护人的数量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