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父亲欠款无力偿还,儿子没有法律责任去偿还这笔债务。在法律层面,每个人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独立的财产和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债的相对性”原则,债权债务关系仅存在于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对其他人并无约束力。因此,父亲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其本人负责偿还,儿子通常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考虑:

1. 儿子继承父亲遗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如果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就有义务用所继承的财产来偿还父亲的债务,但仅以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2. 儿子为父亲的债务提供了担保

- 如果儿子在父亲借款时为其提供了保证或担保服务,那么根据担保的性质(普通保证或连带保证),儿子可能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儿子承担偿还责任。

3. 儿子与父亲共同居住且财产共有

- 如果儿子成年后仍然与父亲共同居住,且他们的收益和资产均为家庭共有性质,那么父亲因家庭原因向外借款时,儿子也可能有责任承担偿还义务。

4. 儿子与父亲一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如果儿子与父亲一同从事生产运营活动,且他们的收入属于家庭共同所有,那么父亲因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儿子也可能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综上所述,除非存在上述特殊情况,否则儿子通常没有义务偿还父亲的债务。如果您或您的家人面临类似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