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扶养义务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1. 配偶: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需要扶养时,另一方应履行扶养义务,提供必要的生活和经济支持。

2. 父母对子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无法自理的子女负有抚养义务,需确保子女的基本生活、教育和健康需求得到满足。

3. 子女对父母: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应提供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慰藉。

4. 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如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

5. 兄、姐对弟、妹:在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未成年弟、妹有扶养义务。同样,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也有扶养义务。

6. 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子女已经死亡或无力赡养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法定扶养义务人的范围涵盖了配偶、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兄/姐对弟/妹(在特定情况下)以及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特定情况下)的扶养或赡养义务。这些义务是基于法律规定和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属关系而产生的,旨在保障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