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法人走逃如何取得发票”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当企业法人走逃(失联)时,该企业很可能已经被税务机关判定为走逃(失联)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走逃(失联)企业在存续经营期间若存在特定情形,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被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异常凭证)。
对于您作为可能与该走逃(失联)企业有交易往来的纳税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异常凭证的处理:
- 如果您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涉及该走逃(失联)企业开具的异常凭证,那么您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 - 如果您已经申报抵扣了涉及该走逃(失联)企业的异常凭证,那么您需要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 - 如果您已经办理了出口退税且涉及该走逃(失联)企业的异常凭证,税务机关可能会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您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或者要求您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2. 后续核实与处理:
- 经核实,如果异常凭证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那么您可以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 异常凭证的处理和推送通常由开具方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并会推送至接受方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进一步处理。3. 建议与措施:
- 在与任何企业进行交易前,建议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查询其税务状况、经营情况等,以避免与走逃(失联)企业发生交易。 - 如果您已经与走逃(失联)企业发生了交易并收到了异常凭证,那么您应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了解具体的处理流程和要求,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综上所述,当法人走逃时,您作为与该企业有交易往来的纳税人需要特别注意异常凭证的处理和后续核实工作。同时,也建议您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在与任何企业进行交易前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