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法人走逃非正常状态如何追缴欠税”的问题,以下是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及公告内容整理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当法人处于走逃或非正常状态时,其欠缴的税款仍然需要依法进行追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追缴欠税。

具体来说,对于走逃或非正常状态的法人,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追缴欠税:

1. 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扣缴:税务机关可以通知欠税法人的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直接扣缴所欠税款。

2. 收缴发票或停止发售发票:对于欠税法人,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已领购的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新的发票,以限制其正常的经营活动,从而促使其尽快补缴税款。

3. 查封、扣押、拍卖或变卖财产:税务机关有权对欠税法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并依法进行拍卖或变卖,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来抵缴欠税。

4. 阻止出境:对于未提供纳税担保的欠税法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以促使其在国内解决欠税问题。

5. 提请法院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在必要时,税务机关还可以提请法院对欠税法人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以维护税收的合法权益。

此外,欠税法人在欠税期间还应遵守相关规定,如欠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在处分其不动产或大额资产之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得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手段来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否则将依法处以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对于走逃或非正常状态的法人欠税问题,税务机关将依法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追缴,并确保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同时,欠税法人也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尽快补缴税款,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