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民间借贷中债权人三人,其中一人不起诉,其他两个人是否可以起诉的情况,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多个借款人共同承担债务,并且这份债务是连带债务,那么债权人是有权选择起诉其中的一人、多人或者全部借款人的。这是因为连带债务意味着每个借款人都对整个债务负有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或几个借款人主张全部债权。
然而,如果债务是按份债务,即每个借款人只对自己所承担的债务份额负责,那么债权人通常需要按照各自所占的份额分别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权人只起诉部分借款人,那么他们只能主张自己所占份额的债权。
现在,回到您的问题,如果债权人中的一人选择不起诉,而其他两人希望起诉,这并不会影响他们作为债权人的权利。只要债务是连带债务,其他两人完全有权选择起诉,并且他们可以向法院主张全部债权或者他们所占份额的债权(具体取决于债务性质)。法院将会根据债务性质、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审理此案。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只起诉部分借款人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如果被起诉的借款人没有足够的清偿能力,而其他应负责任的借款人没有被起诉,那么债权可能无法得到完全实现。因此,在决定起诉对象时,债权人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借款人的经济状况、证据情况等,以权衡利弊并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中债权人三人中的两人是可以选择起诉的,但具体能否主张全部债权或者只能主张部分债权取决于债务的性质(连带债务还是按份债务)。同时,债权人在决定起诉对象时需要谨慎考虑各种因素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