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房屋担保合同到期债务人未解除合同继续非法占用房屋,债权人主张非法占用费”的情况,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 结论前置

在房屋担保合同到期后,如果债务人未解除合同而继续非法占用房屋,债权人确实有权主张非法占用费。这一权利基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担保物权人在担保物权实现后的权利保护。

### 法律分析

1. 合同到期与解除

- 房屋担保合同到期后,合同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债务人未按照约定解除合同并腾退房屋,即构成违约。 - 债权人在此情况下,有权要求债务人解除合同、腾退房屋,并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2. 非法占用费的性质

- 非法占用费,实质上是债务人因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额外损失,即债务人非法占用房屋期间,债权人无法获得该房屋的正常使用收益。 - 因此,债权人主张非法占用费,是合理且合法的。

3.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同时,民法典也规定了担保物权人在担保物权实现后的权利保护,包括要求债务人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4. 实践中的处理

- 在实践中,债权人可以通过与债务人协商、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方式来主张非法占用费。 - 如果债务人拒绝支付,债权人可以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法律建议

1. 与债务人协商:首先尝试与债务人进行协商,要求其解除合同、腾退房屋,并支付非法占用费。

2. 发送律师函: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委托律师向债务人发送律师函,明确其法律责任和后果。

3. 提起诉讼:如果债务人仍不配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支持其主张的非法占用费。

综上所述,房屋担保合同到期后,债务人未解除合同而继续非法占用房屋,债权人完全有权主张非法占用费。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债权人遵循法律程序,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