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你提到的“通过债务重组公司得到了放款方的垫资,债权是在放款方那里还是算债务”的问题,这里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核心概念:

1. 债务重组:通常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原有的债务条款进行协商,达成新的债务偿还协议的过程。

2. 垫资:一般是指某方(如放款方)为了某种目的(如促成交易、解决临时资金短缺等)而提前支付资金给另一方。

现在,我们根据你的情况来分析:

1. 债权与债务的关系

- 债权是债权人享有的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 - 债务是债务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2. 垫资后的债权归属

- 当你通过债务重组公司获得放款方的垫资时,这笔垫资本质上是对你原有债务的一种处理方式。 - 垫资后,放款方成为了你的新债权人,因为你需要向放款方偿还这笔垫资。 - 因此,从债权的角度来看,这笔垫资形成的债权是在放款方那里的。

3. 你的债务情况

- 对于你来说,接受垫资后,你与放款方之间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 你需要按照与放款方约定的条件(如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来偿还这笔债务。

综上所述,通过债务重组公司得到的放款方的垫资,形成的债权是在放款方那里的,而你则需要承担偿还这笔债务的义务。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你更好地理解你的债权债务情况。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