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
- 根据此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年利率24%以内的利息受法律保护,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已支付的超出部分,可请求返还。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若借款人已支付该部分利息,不能要求返还;若未支付,出借人也不能强求支付。因此,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前,年利率36%的约定本身并不完全无效,但超出36%的部分是无效的。2. 在2020年8月20日之后:
- 根据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由于LPR是动态变化的,且通常远低于36%,因此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后,年利率36%通常超过了LPR的四倍,从而被视为不合法。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有权不支付,并已支付的超出部分可请求返还。综上所述,年利率36%的合法性取决于具体的时间节点和法律规定。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由于LPR的应用和动态调整,年利率36%通常被视为不合法。如果你面临相关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