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压岁钱属于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给孩子压岁钱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孩子或者其监护人表示接受、钱款发生转移之时,压岁钱的所有权就归属于孩子。
2. 父母有保管义务:虽然压岁钱归孩子所有,但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义务保护孩子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压岁钱更多的是保管义务,而非支配的权利。
3. 孩子的支配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对于不满八周岁的孩子,压岁钱应由父母代为管理和支配;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其可以购买学习用品、小玩具等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物品,但大额消费行为仍需父母同意或追认。
综上而论,孩子的压岁钱归孩子所有,父母应当妥善保管,除为维护孩子利益外,不得随意处分。这不仅是对孩子财产权利的尊重,也是父母履行监护职责的体现。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随时都可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