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子女确实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明确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中,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这一范畴不仅涵盖了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还包括了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二、子女继承权的详细解释

1.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无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 养子女: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形成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因此养子女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如果形成了扶养关系,即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或者继子女对继父母进行了赡养,那么继子女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三、特殊情况说明

1. 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都不存在,或者都放弃了继承权,那么遗产将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2. 遗嘱继承的情况: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并且遗嘱中指定了继承人,那么遗嘱继承将优先于法定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子女是否作为继承人将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综上所述,子女在法定继承中确实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这一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相关纠纷或问题,可以随时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