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以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多部法律均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这里的“成年子女”并未区分性别和婚姻状况,因此嫁出去的女儿与未婚的女儿、儿子一样,对父母负有同等的赡养责任。赡养义务不仅包括物质上的支持,如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还包括精神上的慰藉,如经常看望或联系父母,给予关心和情感支持。
从道德层面来看,赡养父母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个子女应尽的家庭责任。女儿出嫁后,虽然建立了自己的家庭,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可以忽视对原生家庭的责任和义务。相反,她应该继续关心、照顾父母,确保他们的晚年生活幸福安康。
因此,无论女儿是否出嫁,她都有责任赡养自己的父母。这是法律赋予的义务,也是道德上的要求。如果女儿未能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权要求她给付赡养费,以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综上所述,嫁出去的女儿有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这一义务不因女儿出嫁而消除。如果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