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儿依法享有继承权。这一权利不受其婚姻状况的影响,与儿子平等。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核心原则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地位不因性别或婚姻状况而改变。这里的“子女”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无论女儿是否出嫁,她都保持着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依法享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在遗产分配时,同一顺序的继承人通常应当均等地分配遗产。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不均等分配原则,比如某个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那么在分配遗产时,该继承人可以多分。相反,如果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未尽到扶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可能会不分或少分。

综上所述,嫁出去的女儿不仅依法享有继承权,而且在遗产分配中也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