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是基本法。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开始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具有基本法律性质的法律,其确立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四大基本原则也一直沿用至今,成为中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基本旋律。因此,从法律地位和性质上来看,《婚姻法》确实属于基本法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