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协议最忌的三个字,其实并非特指某三个字,而是要避免在协议中出现一些导致协议无效或存在重大法律风险的表述或条款,其中比较典型且需高度警惕的是“离婚时”、“出轨后”以及“净身出户”这类表述背后的逻辑和效果,若用三个字概括其核心忌讳点,可提炼为“条件错”、“不公平”中的关键字眼,但更准确的是要避免以下三类问题

1. 以离婚为条件

- 问题阐述:婚内协议中若约定“以离婚为协议生效的条件”,如“男方赔偿给女方100万离婚损失费之后,女方同意离婚”,这样的条款会侵犯婚姻自由,导致协议无效。因为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任何以离婚为条件的协议都可能被视为对婚姻自由的干涉。 - 法律后果:此类协议一旦被法院认定,将视为无效协议,无法起到预期的法律效果。

2. 以出轨为条件且界定模糊

- 问题阐述:协议中若约定“以出轨为协议生效的条件”,如“如果男方再次出轨,那么按照如下条款来分割财产”,这样的条款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出轨”并非法律专用术语,其界定存在争议;二是即便能界定出轨,以此作为财产分割的条件也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或法律原则而被认定无效。 - 法律后果:此类协议可能因条件不明确或违反法律原则而被法院不予采纳,导致协议无法执行。

3. 一边倒,太不公平

- 问题阐述:很多当事人在婚内协议中试图让对方“净身出户”,如约定“只要对方提离婚/出轨/对不起另一方,必须主动净身出户”。这样的条款风险极大,尤其是约定财产全给一方,另一方什么都没有,很可能被法院判决无效。因为法律在分割财产时,会遵循公平原则,照顾女方、无过错方或抚养孩子一方,但一般不会支持极端不公平的财产分割方式。 - 法律建议:在约定财产比例时,建议约定一个相对公平的比例,如8:2或最多9:1,避免贪图那一两成财产而让整份协议都无效。 额外提醒: - 婚内协议中还应避免约定关于抚养权、抚养费的条款,因为这属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在婚内协议中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 签完婚内协议后立刻起诉离婚也是不明智的,因为婚内协议的本质是维系婚姻稳定,立即提离婚可能让法官不按协议去判决。 总结与建议: 在撰写婚内协议时,务必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公平、明确,避免出现上述导致协议无效或存在重大法律风险的表述或条款。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