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债务主要由公司的全部破产财产来偿还。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公司破产后的债务承担原则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当公司破产时,其债务通常由公司的全部破产财产来清偿。破产管理人会被任命来接管公司财产,并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债务的清偿。

二、债务清偿的顺序

1.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些费用是破产程序得以顺利进行的必要支出,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等,需要随时清偿。

2. 职工债权:包括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这些费用关系到职工的基本生活和权益,因此处于较为优先的地位。

3.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这些费用也是破产财产清偿的重要部分。

4. 普通破产债权:在清偿完上述费用后,剩余的破产财产会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三、特殊情况下的债务承担

1. 股东责任:如果公司股东存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股东需要在相应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那么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破产后,债务主要由公司的全部破产财产来偿还,并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在特殊情况下,股东也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