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和儿子在继承权上是完全平等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儿子和女儿在法定继承中具有同样的继承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强调了子女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地位,包括儿子和女儿,在继承父母遗产时权益平等。

二、继承顺序与份额

1. 继承顺序:在法定继承中,子女(包括儿子和女儿)、父母、配偶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 继承份额: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如尽到较多抚养义务等,儿子和女儿继承的遗产份额应该是相同的。也就是说,他们会按照均分的原则来继承父母的遗产。

三、遗嘱的影响

虽然儿子和女儿在法定继承中权益平等,但如果存在遗嘱,并且遗嘱中明确指定了遗产的继承人或分配方式,那么就需要按照遗嘱的约定来处理继承事宜。这意味着,如果遗嘱中指定了某一方(如儿子或女儿)为继承人,或者对遗产的分配做出了不平等的安排,那么实际继承的份额可能会与法定继承的均分原则不同。

四、特殊情况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子女有不赡养父母的行为,父母有权取消其继承权。同时,父母也可以调整遗产的分配,只要其动机不在于性别歧视,并且要对不能自理的子女留有适当的份额。

综上所述,女儿和儿子在继承权上是完全平等的,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除非遗嘱中有特别指定),他们都应该享有相同的权益。同时,他们也需要平等地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以及继承债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