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和儿子在赡养父母上的责任是平等的。这一结论基于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以及社会观念的普遍认知。

###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一义务不区分性别,即儿子和女儿都需承担。 - 在遗产继承方面,也强调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明确指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且赡养人的定义涵盖了所有子女,无论性别。

### 社会观念

在现代社会,男女平等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无论是在家庭还是社会中,女儿和儿子都承担着同等的责任和义务。在赡养父母方面,这一观念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实践。

### 具体表现

1. 经济供养:女儿和儿子都应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 生活照料:在父母需要照顾时,女儿和儿子都应承担起照料父母的责任,包括日常生活的照料以及生病时的护理。

3. 精神慰藉:除了物质上的支持,女儿和儿子还应给予父母精神上的关怀和陪伴,让他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亲情的关怀。

综上所述,女儿和儿子在赡养父母上的责任是平等的,这一结论既符合法律的明确规定,也符合社会观念的普遍认知。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该摒弃传统观念中的偏见和歧视,倡导男女平等的价值观,让每一个家庭都能和谐幸福地生活。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