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夫妻工资各管各的,共同财产怎样算”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婚姻法中财产制度的重要议题。下面我将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工资等收入,原则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即便夫妻双方各自管理、使用自己的工资,这并不改变工资作为共同财产的性质。工资的本质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共同劳动所获得的报酬,因此它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通过书面形式,对财产的归属进行了明确约定,并且这种约定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工资可能就不再作为共同财产处理。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各自管理的工资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必须明确、具体,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通常会遵循以下原则:

1. 平均分割原则:在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会进行平均分割。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财产都会严格对半分,而是会根据双方的实际贡献、财产来源、用途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2.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会倾向于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这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3. 协商分割原则:夫妻双方可以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再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针对您提到的具体情况,比如一方用自己管理的工资支付部分购房款,或者一方隐瞒工资收入用于个人消费,这些都会对共同财产的界定产生影响。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财产的来源、用途、双方的贡献等,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总的来说,夫妻工资各管各的并不改变其作为共同财产的性质,除非双方有合法有效的书面约定。在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原则进行。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