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夫妻一方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法院就不认吗”这一问题,我的结论是:并非夫妻一方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法院就一定不认。以下是我从多个角度进行的详细分析:

1. 法律原则与规定

- 在涉及亲子关系确认的案件中,法院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断。亲子鉴定虽然是一种科学、准确的鉴定方法,但并非确认亲子关系的唯一手段。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这一规定表明,在特定情况下,即使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也可能根据已有证据认定亲子关系不存在。

2. 法院的自由裁量权

-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这意味着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充分性以及法律的规定,来综合判断并作出裁决。 - 如果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但法院认为已有证据足以证明亲子关系不存在或存在,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这些证据作出相应的裁决,而不会仅仅因为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就否定或确认亲子关系。

3. 证据的充分性与关联性

- 在涉及亲子关系确认的案件中,证据的充分性与关联性至关重要。如果一方能够提供充分、关联的证据来证明或否认亲子关系,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这些证据作出裁决。 - 即使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但如果其他证据(如出生证明、户籍登记、证人证言等)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亲子关系不存在或存在,那么法院也可能会根据这些证据作出相应的裁决。

4. 实际操作中的考虑

-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可能会尝试通过调解等方式来解决涉及亲子关系确认的争议。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双方的协议作出裁决。 - 如果一方坚持拒绝做亲子鉴定,且法院认为已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或否认亲子关系,那么法院可能会要求双方进一步提供证据或进行其他调查程序。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并不意味着法院就一定不认亲子关系。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充分性以及法律的规定来综合判断并作出裁决。如果您在涉及亲子关系确认的案件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