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继承人主要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两类。

1. 法定继承人

- 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由《民法典》明确规定。 -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婚姻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存续的一方)、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以及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 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同父母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外祖父母。 - 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 遗嘱继承人

- 遗嘱继承人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直接享有继承遗产权利的人。 -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不局限于法定继承人,被继承人可以指定任何个人或组织作为遗嘱继承人。但遗嘱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所立且合法有效的,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在实际操作中,确定合法继承人身份和继承份额时,应首先检查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若存在有效遗嘱,则按遗嘱执行;若无有效遗嘱或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顺序和范围进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