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是可以选择仅对担保人发起诉讼,而不对债务人进行追责的,但具体需根据担保类型和合同约定来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 一、从担保类型角度分析

1. 连带责任保证

- 根据《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有选择权,可以直接单独起诉连带责任保证人,无需先起诉债务人。 - 例如,甲向乙借款10万元,丙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提供担保。若甲到期未还款,乙可以直接起诉丙,要求丙承担还款责任。

2. 一般保证

- 正常情况下,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应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并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实现债权,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 - 但存在特殊情形,如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等,此时债权人也可以直接起诉一般保证人。 - 例如,甲向乙借款10万元,丁作为一般保证人提供担保。若甲到期未还款且下落不明,乙可以直接起诉丁,要求丁承担还款责任。

### 二、从合同约定角度分析

- 若担保合同明确约定了担保人需承担独立的担保责任,或者法律明文规定担保人须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您便有权仅对担保人提起诉讼。
- 例如,担保合同中明确写明“担保人独立承担还款责任,与债务人无关”,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

### 三、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1. 程序方面

- 法院会受理案件并依法审理。若担保关系明确、合法有效,且债权人诉求合理,法院可能判决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2. 实体方面

- 若为一般保证,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行使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责任。 - 若为连带责任保证,法院很可能直接判决担保人承担清偿债务责任。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3. 其他担保人

- 若债权人只起诉部分担保人,未起诉其他共同担保人,除另有约定外,法院可能判决已被诉担保人在其应分担份额内承担责任。

### 四、建议

- 在决定仅起诉担保人之前,建议您仔细审查担保合同,了解担保类型和合同约定。
- 同时,考虑担保人的偿还能力,因为只起诉担保人可能会影响您最终实现债权的效果。
- 若您对担保类型、合同约定或法律后果存在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

总之,只起诉担保人不起诉债务人在一定情形下是可行的,但具体需根据担保类型和合同约定来判断。在做出决定前,建议您充分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合同条款,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