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手后,女方要求赔偿60万的情况,是否能要回这笔钱,主要取决于这笔钱的性质、给付的原因以及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约定或协议。以下是我根据不同情况给出的分析:

1. 如果60万是彩礼或类似性质的赠与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亦或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请求返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有可能要回这60万,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2. 如果60万是分手费或青春损失费等

- 这类费用通常不被法律所支持,因为它们往往缺乏法律依据和有效的约定。如果女方以分手费或青春损失费为由要求你赔偿60万,而你并未同意或签署任何相关协议,那么你无需支付这笔钱。即使签署了协议,如果协议内容显失公平或存在其他无效情形,你也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协议无效。

3. 如果60万是借款或共同投资等

- 如果这笔钱是借款或共同投资,那么你需要根据借款协议或投资协议来确定你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是借款,你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偿还借款;如果是共同投资,你需要根据投资协议来分配收益或承担亏损。

综上所述,是否能要回这60万,取决于这笔钱的具体性质、给付的原因以及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约定或协议。建议你先与女方进行协商,明确这笔钱的性质和给付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如果你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或咨询,可以直接向我提问,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给出更详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