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打工是否需要交税,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到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农民工而言,如果他们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且这些所得达到了纳税标准,那么他们就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说,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是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之一。因此,当农民工的工资收入超过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时(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人民币/月,但具体起征点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就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根据税法的规定,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这意味着,如果农民工是在单位工作并领取工资,那么他们的单位就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农民工是以其他形式(如劳务分包等)获得收入,且收入达到了纳税标准,那么他们也需要自行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农民工打工是否需要交税,取决于他们的收入是否达到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并且支付单位或个人是否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如果达到了纳税标准且支付单位或个人未代扣代缴,农民工需要自行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