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儿子先于父亲死亡,孙子是否有继承权”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进行代位继承。这意味着,如果儿子先于父亲去世,那么孙子(作为儿子的直系晚辈血亲)就有权代位继承儿子原本可以继承的父亲的遗产份额。

具体来说,代位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它确保了当被继承人的子女无法亲自继承遗产时(比如因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其直系晚辈血亲能够顶替其位置,继承相应的遗产份额。这种继承方式既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也保障了家族财产的延续。

然而,代位继承并非无条件适用。有几个重要的限制条件需要注意:

1. 儿子生前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如果儿子在生前因为某些原因(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丧失了继承权,那么孙子也无法进行代位继承。

2. 遗嘱继承的优先级:遗嘱继承在法律上具有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地位。如果被继承人(父亲)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遗嘱中对遗产的分配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应当按照遗嘱来执行,而不是依据代位继承的规定。

此外,关于代位继承中孙子继承的份额如何确定,这通常要根据被继承人遗产的具体情况以及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数量等来综合判断。如果存在多个代位继承人,他们之间的继承份额分配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当儿子先于父亲去世时,孙子在特定条件下(即儿子未丧失继承权且无遗嘱继承或遗嘱未对相关遗产作出安排)是有代位继承权的。但具体继承情况还需依据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