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偷税漏税的立案标准,这主要涉及到逃税案的刑事追诉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逃税案(即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所规定的)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对于纳税人而言,如果其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以此逃避缴纳税款,并且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同时这数额还占到了其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那么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如果该纳税人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就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其次,如果纳税人在五年内因为逃避缴纳税款而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二次以上的行政处罚,之后又再次逃避缴纳税款,且数额同样达到十万元以上并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这也构成立案追诉的条件。

最后,对于扣缴义务人而言,如果其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的税款,且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同样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即使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这并不影响其刑事责任的追究。也就是说,一旦构成逃税罪,即便事后进行了补救,也不能完全免除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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