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一般为1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但若债务人以特定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实现,除斥期间则为5年,从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计。需注意的是,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规定。在该期间内,债权人若不行使撤销权,该权利便会消灭。

例如,债权人甲发现债务人乙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甲应在知道该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若超过1年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即使从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5年才发现该事由,撤销权也不再受保护。

因此,债权人务必留意除斥期间的规定,及时行使撤销权,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关于债权人撤销权或其他法律问题的疑问,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