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据借条约定:首先,要看借条上关于律师费用的具体约定。如果借条上明确写明了“承担律师费”,且没有限定必须是律师而非法律工作者,那么从字面上理解,借款方应当承担因追索债务而产生的法律费用,包括委托法律工作者产生的费用。
2. 法律工作者的性质:法律工作者虽然不同于律师,但在某些地区或情境下,他们也被视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如果借条的约定足够宽泛,涵盖了“法律服务费用”或“因追索债务产生的费用”,那么委托法律工作者产生的费用理应包含在内。
3. 法院裁量:在实际诉讼中,如果双方就这一问题产生争议,法院可能会根据借条的具体表述、当地法律服务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平原则进行裁量。如果法院认为委托法律工作者产生的费用属于因追索债务而产生的合理费用,且借条上有相关约定,那么很可能会支持由借款方承担这一费用。
4. 特殊情况: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借条上的约定非常明确,只承担“律师费”而不包括其他法律服务费用,或者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服务超出了借条约定的范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借款方可能无需承担委托法律工作者产生的费用。
综上所述,如果借条上写明承担律师费,但委托的是法律工作者,该费用是否由借款方承担并没有一个绝对的答案。它取决于借条的具体约定、法律工作者的性质以及法院的裁量等多种因素。因此,在签订借条时,建议双方明确约定相关费用的承担范围,以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