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不过,为了尽早让纳税人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部分政策如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适用新的税率表,自2018年10月1日起便已开始提前执行。

具体来说,从2018年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同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按照新的标准执行,并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此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不仅提高了起征点,还引入了综合所得的概念,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进行综合征税,以更加全面地反映纳税人的实际收入情况。同时,新税法还优化了税率结构,扩大了较低档税率的级距,并增设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支出,以进一步降低纳税人的税负。

总的来说,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是我国税收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它不仅能够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还对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需更多信息或具体咨询,建议查阅官方文件或咨询专业的税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