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人民币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这意味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接受支付时,都不能拒绝接受人民币。

对于拒收人民币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有权进行查处,并依据相关法规对违规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从2023年10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开展了一系列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多起拒收现金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这些案例包括学校、保险公司、汽车销售公司等不同类型的单位,都因拒收现金而受到了行政处罚。

如果遇到了拒收人民币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举报,他们会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也建议各类经营主体遵守人民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公众支付方式自主选择权,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共同优化现金使用环境。

总的来说,拒收人民币是违法的,并且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因此,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在接受支付时都应该遵守法规,不得拒收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