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三年循环贷一年一还本,续贷时担保人不知道,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三年循环贷的基本特点。三年循环贷通常意味着贷款在三年内可以循环使用,每年需还本一次,然后再根据需要重新申请续贷。在这个过程中,担保人的角色和责任可能会因贷款合同的具体条款而有所不同。

接下来,我们分析担保人的责任:

1. 若担保人知情并同意

- 如果担保人在最初签订担保合同时,就明确了解并同意了贷款是循环性质的,并且每年需要还本续贷,那么担保人在整个贷款周期内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 即使续贷时担保人没有再次签字或明确表示同意,但只要其未明确反对或解除担保责任,其担保责任仍然有效。

2. 若担保人不知情

- 如果担保人在最初签订担保合同时,并不了解贷款是循环性质的,或者对于每年需要还本续贷的条款并不清楚,那么在续贷时,如果担保人没有被告知或同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其可能不需要对续贷部分承担责任。 -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担保人完全免责。因为担保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通常受到法律的保护,贷款机构可能会依据合同条款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因此,担保人需要仔细审查担保合同的具体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3. 一般原则

- 担保人的责任主要取决于贷款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如果借款人能够按时足额还款,担保人通常无需承担实际责任。 - 一旦借款人出现违约情况,担保人可能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或一般保证责任。

综上所述,对于“三年循环贷一年一还本,续贷时担保人不知道,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并不能一概而论。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何种程度的责任,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担保合同的约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借款人的还款情况以及担保人对贷款性质的了解程度等。

因此,建议担保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对于贷款性质或担保责任有任何疑问,应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或贷款机构,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和风险。